联系人:邓小姐/傅先生
电话:0591-83456019/0592-5123931
手机:18950306895/13959239038
传真:0591-83456029/0592-5323931
邮件:ytty123@126.com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56号 | 厦门市湖里区兴湖路18-16号
网址:http://www.fzytty.com
产品质量保证书
爱高全系列搬运车堆高车(以下简称“爱高”)对其产品在材料和工作质量上提供以下保证:
1.产品质量承诺
1.1 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确认由于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损坏的零部件,经鉴定,属质保范围内的质量故障,爱高将免费给予维修或更换。
1.2爱高仅对其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其它非直接损失,如:停工损失、信誉损失等额外费用和其它经济损失均不在保证范围之内。
1.3 本承诺不包括产品超出使用维护说明书或合同规定以外的特殊要求。
2.保证期及保证范围:
2.1 产品质量保证期的起始时间为产品交付用户之日起。
2.2 质量保证期最长时间为12个月且工作时间不超过1,000小时(两个条件中任何一个达到即为超出保质期)
2.3 下列部件质量保证期在6个月且工作时间不超过1,000小时(两个条件中任何一个达到即为超出保质期):
加速器、编码器、转向电位器、电磁制动器、高压油管、气弹簧、接触器、继电器、线路板、电气开关、插头、插座、轮胎(进口)、轴承、轴衬、阀芯、阀套。
3.产品更新及改进:
为追求完美而不断进行产品的改进和更新,爱高对已经销售的产品不提供此项服务。用户如需此项服务,请与爱高联系。
4.质量保证条件:
用户产品发生故障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就近与爱高指定的服务网点联系。
5.不属于质量保证的范围:
5.1 无有效发票,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的。
5.2 用户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正确给予维护保养或操作使用不当、超负荷使用造成的损坏。
5.3非正常环境因素造成的损坏。使用环境恶劣,作业现场不适宜产品使用,从而造成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损坏。
5.4 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5.5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部分。
5.6 用户产品出现故障后,自行处理不当,继续使用从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坏。由此引起的损失或故障扩大不予赔付,爱高只对原故障负责。
5.7 用户未经过爱高认可自行进行结构改装、调整、维修、拆卸,破坏了车辆原有状态的,造成损坏的部分。
5.8 由于使用非爱高正宗部件所造成的损坏,以及非爱高指定服务网点所进行的维修与保养所导致的故障。
5.9 由于产品吸入水分、灰尘、腐蚀剂等造成的损坏。
5.10 经过简单调整或修理就能恢复性能的零部件。
5.11 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的易损易耗件:
保险丝、碳刷、玻璃制品、饰件、罩壳、油液、摩擦片、密封圈、密封条、低压橡胶管。
福州叉车、福州升降机、福州货架、福州塑料托盘、厦门叉车、厦门升降机、厦门货架、厦门塑料托盘 版权所有 2008-2018保留所有权利 闽ICP备09010325号
技术支持:亿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