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助裁误判,陕西vs辽宁越位进球有效。
在5月6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本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评议共涉及七个来自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的判例,所有判例均来自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仔细研究和讨论,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以确保评议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对于第一个判例,中超联赛的一场比赛,当深圳新鹏城与天津津门虎的比赛进行到第48分钟时,天津津门虎3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深圳新鹏城20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评议组在经过仔细分析后认为,虽然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有接触,但并未构成明显的犯规行为。因此,评议组一致认为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VAR未介入也是合理的。
在第二个判例中,同样是在中超联赛的比赛中,深圳新鹏城与天津津门虎的比赛第90+3分钟时,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在罚球区内倒地后引起了争议。在经过多次反复回看视频和分析后,评议组一致认为初始的判罚并不恰当,裁判员经过VAR的介入后,决定取消罚球点球并以角球恢复比赛是正确的。
对于第三个判例中甲联赛的一场比赛,深圳青年人队与南京城市的比赛第40分钟时发生的一次争抢。在观看了完整的慢动作回放后,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裁判员在第二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下做出的攻方犯规决定是正确的。
然而,在第四个判例中,辽宁铁人队与陕西联合队的比赛中出现了一次明显的越位误判。评议组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后一致认为,第一助理裁判员在判断时出现了明显的失误,导致裁判员误判陕西联合队越位犯规并使进球无效。
第五个判例涉及中乙联赛的一场比赛,广东铭途队与广西恒宸队的比赛第60分钟时发生的一次争议。经过分析后,评议组认为广东铭途5号队员虽然有轻微的接触行为,但并未构成明显的犯规行为。因此,裁判员对此次争议的判断和处罚都是错误的。
在接下来的几个判例中,评议组同样对其他几场比赛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对于每个判例,评议组都根据视频回放、现场情况以及相关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判断。
最后,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其中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于相关错漏判的裁判员,将作出内部处罚以示惩戒和教育。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中国足协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球迷和俱乐部提供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比赛环境。